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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重点整治6类突出问题:一是违规AI产品。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公众提供内容服务,但未履行大模型备案或登记程序。提供“一键脱衣”等违背法律、伦理的功能。在未经授权同意情况下,克隆、编辑他人声音、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二是传授、售卖违规AI产品教程和商品。传授利用违规AI产品伪造换脸视频、换声音频等教程信息。售卖违规“语音合成器”“换脸工具”等商品信息。营销、炒作、推广违规AI产品信息。三是训练语料管理不严。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的信息。使用网上爬取的虚假、无效、不实内容。使用非法来源数据。未建立训练语料管理机制,未定期排查清理违规语料。四是安全管理措施薄弱。未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容审核、意图识别等安全措施。未建立有效的违规账号管理机制。未定期开展安全自评估。社交平台对通过API接口接入的AI自动回复等服务底数不清、把关不严。五是未落实内容标识要求。服务提供者未对深度合成内容添加隐式、显式内容标识,未向使用者提供或提示显式内容标识功能。内容传播平台未开展生成合成内容监测甄别,导致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六是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已备案AI产品提供医疗、金融、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问答服务的,未针对性设置行业领域安全审核和控制措施,出现“AI开处方”“诱导投资”“AI幻觉”等问题,误导学生、患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第五十四条 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实施失信惩戒,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根据失信行为的事实、性质、轻重程度等采取适度的惩戒措施。
贵州铜仁4月30日电 (周燕玲)近日,走进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一家开展电解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的企业,车间机器轰鸣,通过“低温干化脱氨与中温改性固硫”两段式焙烧活化技术处理后的电解锰渣,可用作水泥掺料、路基材料等,实现变废为宝。
“没想到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跟群众交流。”2020年初到满都拉边境派出所时,鲍雨朦看着前来办理业务的牧民群众,语言交流不畅让她一度感觉很是窘迫。
《2024年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开发或应用人工智能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6%,高质量数据集数量同比增长27.4%,有力支撑人工智能训练和应用,利用大模型的数据技术企业和数据应用企业同比分别增长57.21%、37.14%。
造星不能停,还要力度更大、范围更大,同时精度更高。上海造星讲的是生态,讲的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全要素。不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创企业,不论是科技创新策源还是高端产业引领,不论是人工智能发展还是治理,共同需要的是足够低的综合创新成本、足够开放的创新创业环境,有政策支撑、要素供给、应用场景。
预付式消费的现实困境,这份司法解释进行了针对性回应。比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