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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在海外投资经营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习俗和文化传统,维护国家形象,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活动。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实现了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一段时间以来,比亚迪、吉利等中国自主品牌的崛起给不少外国汽车品牌带来压力。”美国CNBC网站18日报道称,美银证券汽车产业分析师约翰·墨菲当天在美国汽车媒体协会有关活动中表示,美国底特律三巨头(即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和斯特兰蒂斯)应“尽快”退出中国市场。他同时警告说,美国三大车企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削减开支,尤其是在内燃机业务方面,因为这是目前利润的主要来源。
第三十七条 支持民营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风险防范管理,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做优主业、做强实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家公司的经营者并未到庭,也未作答辩。而第二家公司的经营者认为,他们已经和接手的第三家公司签了合同,约定把所有会员剩余储值卡金额对应的服务都转让出去了,因此原告应当向第三家公司主张返还费用。那么,这笔钱究竟应当由谁来退呢?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健身美容、零售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但随之而来的合同违约、商家“跑路”、退款难等情况,令消费者头疼不已。为了打通消费堵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助力构建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女士说,当时,她那张“充5万赠1万”的卡里还剩下六千六百多块钱,其他的充值卡里也有两千九百多块钱没有花完。李女士觉得,美发店突然换了东家,也没有提前给消费者任何通知,她卡里尚未消费的共计九千多元钱款应该由这家店原来的经营公司予以退还。她找到对方协商但却遭到了拒绝,于是李女士将美发店之前经营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王某及两名股东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