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商家试图利用“恶意闭店”来金蝉脱壳,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买单。而预付式消费纠纷的复杂远不止于此,即使商家不构成恶意闭店,因为更换经营者、频繁易主而引发的退款难题,同样困扰着许多消费者。厦门的洪先生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店铺几经转手,自己的充值卡转着转着就突然没了着落,他又该如何维权呢?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法官 沈冰芸:要求解除其与这两家足浴店以及背后的经营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并且要求这两家经营主体共同向其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
预付式消费的现实困境,这份司法解释进行了针对性回应。比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省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成立由25个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和27个专家组,分片包市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对各地水源调度抗旱播种、抗旱保苗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也积极采取行动,组织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抗旱。
第四十条 民营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并区分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收支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个人收支,实现民营经济组织财产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个人财产分离。
同时,浙江海警局组织执法员成立“海上普法宣讲团”,上渔船、进渔村、下渔港,为辖区渔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普法宣传,向渔民讲解伏季休渔期政策、非法捕捞的后果等。如在台州三门,执法员结合近年查处的“禁渔期非法捕捞”典型案例,警示渔民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并现场解答渔民关于休渔期补贴政策、安全生产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