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在民政局开证明吗

   2023-11-05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780
核心提示:离婚协议书,顾名思义,就是协议,离婚之前,两口子商量着来。协议书主要的作用就是以防离婚后一方反悔,所以在离婚前,把财产,

离婚协议书,顾名思义,就是协议,离婚之前,两口子商量着来。

协议书主要的作用就是以防离婚后一方反悔,所以在离婚前,把财产,孩子,以及一些涉及到夫妻两人的事情处理妥当。

因此协议书不用去民政局,两口子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书写,书写完之后,签字画押,再找人公正一下就行。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民政局写,因陪朋友去过民政局,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到一方当事人,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应带好证明材料,有如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带不齐还要来回跑,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以及子女养育,财产,债务,处理协商一致。

离婚协议书都是自己打印,才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不知道你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因为离婚分两种离,一种是双方就财产孩子抚养费达成共识,协商好,就可以签离婚协议了,

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写。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半天就可以拿证了。还有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就是双方就财产孩子抚养费达不成协议,去法院起诉,只有法院审理,这种起诉离婚时间长,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调解。还是不要离婚的好,如何有孩子,更不应该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为了孩子离婚要慎重。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写,要写好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然后再去民政局领证就可以了。

这种离婚快,一天就拿证了。诉讼离婚,也就是经法院审理,时间慢,麻烦。估计得好几个月。建议还是不要离婚的好。夫妻还是原配好。如果有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受伤害最大的也是孩子!

一般情况下要到民政局去领取制式的离婚协议书,因为到民政局离婚他们有制式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三份协议书,一份留给民政局留档,其他两份给双方当事人!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书也有效,不过要一式三份。

您好!

第一个证件材料就是你的身份证。带着身份证原件,在立案的时候,法院会核查原告的身份证信息。也就说,核查你本人的身份信息。

第二个是你的结婚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带着。有些朋友说结婚证丢失了,或者说结婚证在对方手里,对方就是不给。这种情况下也不要担心。拿着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到,你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或者调取结婚档案。这些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第三,起诉状。离婚起诉状是你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具有的,所以说你要提前写好你的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包括四部分内容: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原告信息和被告信息要求要写明确,写清楚,包括住址和联系电话,尤其是联系电话,一定要写清楚,以方便法院通知开庭。

第四,如果你的婚姻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还要带着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因为户口本和出生证明能够证明,你们有几个子女,以及子女现在的情况。

第五,如果你的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比方说你要分割一套房产,那你可以带着不动产权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能够证明你们夫妻有共同财产房产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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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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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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