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律师您好,我是一名16岁的高中生,前天我在骑电动车上学途中在一条小马路正常行驶时】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16岁的高中生,前天我在骑电动车上学途中在一条小马路正常行驶时,一位家长没有拉住她的10岁女儿,突然从视线盲区跑出来,没来得及刹车,我为了躲她,摔在了地上,小女孩事后说是疑似骨折,不是很严重。昨天去警察局对峙的时候,警察出了一份责任书,在双方对于孩子是否跑了这件事上并未达成一致,并且警方也没有调出事故监控录像,就出了一份交通责任认定书,并说我没有安全行驶,违反交通法第38条,我一没逆行二没闯红灯3满16岁骑电动车没有问题。其次,事故描述写的小女孩步行至事故地点,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属于歪曲事实。因为我在上学,我妈妈不太清楚情况就签字了 现在我们想在三天内复议,请问合理吗
你好,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申请复核
你好,合理建议你们及时申请行政复议
不合理,可以申请复核。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您好,可以的,尽快申请复核。别超过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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