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居委会给法庭开具虚假证明,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3-12-2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970
核心提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属于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的由***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  

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属于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的由***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一般在民事案件中常用,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不能光凭自己的一面之词,这样在法律面前是很难得到认可的。谁主张谁举证不仅仅适用于原告,被告也同样适用,原告想要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客观事实,同样被告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是无中生有。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别人欠你钱,那么你在***对方后,就得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证据往往都是正式化的,比如书面的欠条、银行的转账记录、于对方的聊天记录等等,总之就要证明对方欠你钱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你凭借自己的一张嘴就想证明对方欠你钱,未免就太过牵强。反过来被告想要证明你们不存在债务关系,那么也要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偿还,或者债权人已经主动放弃了相应的权利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

许多人会认为,谁主张谁举证不合理,其实大可不必这么想,因为谁主张谁举证还有一个前提是,原告先要提供证据证明客观事实,再由被告进行反驳。用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加以说明:当你扶老人被讹后,老人将你告上***,那么,老人就得事先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老人没有证据加以证明,那么就不能说明是你撞倒的,因此,你自然而然就不用再提供证据证明了;如果老人提供了证据证明的同时,你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反驳。

"谁主张,谁举证",意思是,当事人有义务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比方。

原告诉被告借贷***案。

原告首先要证明被告借了自己的钱十万元。提供的证据有被告借条。

法庭上,被告辩称,借条是他写的不错,但是写了借条当天,单位就派自己到了外地出差很长时间,当初借钱的目的是买车(借条上有注明),实际上车到现在还没买。被告提供了自己出差补助费领取审批单,证明自己的说法。

原告坚持被告借钱了。被告要求原告付钱给自己的证据,结果原告拿不出来。

法官综合双方的举证,判原告败诉。

当然了,“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原则。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当事人一方的权利,现行法律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常见的如:

在侵权诉讼中对于实行过错推定、因果关系推定、证据难以收集以及妨害举证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举证;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其无过错举证;

医疗事故***,由医院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举证。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由污染入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举证;

等等。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己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己已还的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与之相对的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多用于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双方当事人要提供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还要法官依法客观正确的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这是实现司法公平关键的关键。比如说,买了一块地一半盖房屋一半做院落,这块地的使用性质是居住,盖房居住是使用土地的具体方式,院落空地是房屋的一部分,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房屋的市场价值必须包含院落空地面积的市场价值,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房屋面积与院落空地面积之和,并且房屋面积与院落面积都是居住性质,两者价格也必须相同。这就是对证据客观真实认定,也只有客观真实的认定事实基础上,按照法律要求与事实根据结合,才能做出客观公正公平的判决。实际情况是,很多征收***方硬说只能补偿房屋,不能补偿院落空地,这是对房屋与院落空地这个同一体的错误认定,法官当依法坚决否定,这是依法保护合法产权的前提。 ……为了保证公平审理案件,法官必须坚持科学世界观方***认识和审理案件。这就要以矛盾法则原理分析每一个具体矛盾中两方面是怎样又斗争又同一,对立的双方在什么条件下同一,具体怎样同一,在正确分析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调解或判决,就有了公平的保证。举实例:火在炉子里,水在井里,这两个对立面不在一个地方,就是说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但在灭火条件下,水火就有了同一性,是把水浇到火上实现同一性,有了同一性,就有了矛盾双方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水浇灭了火,矛盾解决,这个具体矛盾的同一性只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意义。 ……在土地上盖房屋,是房屋与土地同一的条件,待把房屋盖好,土地就转化为房屋。在这个具体矛盾中,房屋与土地是两个互相对立的方面,在使用土地居住的条件下,房屋与土地获得了同一性,具体方式是把房屋盖在土地上。这个具体矛盾的同一性,即有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意义,又有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意义,是完整意义的同一性。任何矛盾的产生,发展,解决都是按固有的客观规律进行。像占有与使用权也是一对矛盾,占有权是使用权的前提和关键,使用包含占有,合法占有就必然同时存在合法使用。自觉运用矛盾法则和基本原理调解或审理案件,是法官正确适用法律,保证司法公平的关键。

闹到了法庭上,都是不可调节的矛盾,原告、被告自说自话,都说自己有理,都属于正常。这时候需要一个聪明的法官来分析、判断。遇到好法官不怕案子难,遇到坏法官难于上青天。

上了法庭,讲究的就是证据。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证据,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双方各执一词,证据类型应该属于:当事人陈述。如果各执一词,那就应该是证据相反,那么法官这时还要结合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进行判断。若双方都没有其他证据,***会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为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这种叫“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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