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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李女士(化名):当时给我们的条件就是如果我们的以前的卡能在那儿使用,得需要1∶1等比地去充。比如说我卡余额有1万块钱,我还需要掏1万块钱去充,我们才能用以前的卡。
“曾经我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有一天写不出来,但现在我释然了,生活就是最好的素材,只要生活还在继续,就有写不完的素材,我会继续写下去,讲好西北乡村的故事,每个故事中,会找到曾经的自己。”青竹说。(完)
走进车间里,庞淇文就像一个数控机床的“指挥官”,根据零件图样及工艺要求,编制数控加工程序,让所有部件、刀具联动运转,从而精准完成零件加工。
第二十九条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法合理使用数据,对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法进行开发利用,增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安全性,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
预付式消费的现实困境,这份司法解释进行了针对性回应。比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十项举措包括:加强走访对接,5月底前对全省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做到走访对接全覆盖;坚持“一企一行”,确保每家外贸企业至少有1家以上银行跟踪服务;坚持“一企一策”,结合每家外贸企业经营特点,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加大信贷投放、加强产品创新,推动和鼓励对信贷额度1000万以内的外贸企业实行信用贷款,持续提高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占比;积极主动规范开展无还本续贷,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续尽续”,对因外部冲击暂时经营困难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优化结算、避险、咨询等跨境综合金融服务,持续减费让利,推动外贸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将普惠统保平台政策覆盖率提升至45%以上,丰富保险产品种类,积极探索以共保体形式开展“跨境电商保”业务;完善尽职免责,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提高敢贷愿贷积极性、主动性;设立外贸企业“投诉直通车”,及时有效解决外贸企业金融服务诉求;加强跟踪评价,对政策传导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金融机构开展约谈、通报及监管问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付式消费的司法解释,基于实质平等原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消费者适度倾斜,恢复消费者、商家应有的平等地位,真正让消费者能够敢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