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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被告经营的公司在去年3月份有一次比较大的工商登记的变更,是原来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把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直接变更成了1万元。接下来原法定代表人把公司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同村的两个堂兄弟。这两个堂兄弟就是以总额1万元受让了这家公司,成了这家公司的新的股东。
当前,全球经济竞争越来越体现在科技创新。截至今年1月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42万多家,占比由62.4%扩大至92%以上。今年以来,民企的科技创新成果更是不断涌现,从生成式AI到智能机器人,再到民用航空、量子信息等多个领域惊喜不断,精彩纷呈。
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播种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抗旱播种、田间管理、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滚动开展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四级响应,14个省辖市先后启动本地区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全省进入抗旱应急状态。
第六十四条 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办理案件需要异地执法的,应当遵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国家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共同的上级机关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他们商家的这种折扣也好,或者说赠送也好,其实在推销的时候都已经把相应的成本肯定是计算在内的。无论是不是赠送的金额,它都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一部分,所以说赠送的金额也是需要相应的予以退还的。本案的消费者当时其实她也是通过这么一个折扣的活动来享受了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在退费的时候为了做出适当的平衡,我们也是结合充5万赠1万的这么一个活动的折扣比例,判决了相应的退费的金额。
预付式消费的现实困境,这份司法解释进行了针对性回应。比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明确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
Keynote-042研究提示,在K药单药对比化疗一线治疗PD-L1表达阳性(TPS≥1%)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研究中,全球纳入了1274个患者,最终凭借期中分析OS HR=0.81而获批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