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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被告经营的公司在去年3月份有一次比较大的工商登记的变更,是原来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把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直接变更成了1万元。接下来原法定代表人把公司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同村的两个堂兄弟。这两个堂兄弟就是以总额1万元受让了这家公司,成了这家公司的新的股东。
来自武汉大学的AICoder团队获得“AI+图像编码”赛道一等奖,团队成员感言:“通过参与大赛,既可以与来自各个高校与业界的伙伴同台竞技,也可以有效检验团队能力,感谢大赛提供的机会,我们将努力成为能为中国人工智能发展做出贡献的人。”
第一,台内务问题难解。近期“在野”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造成“朝野”关系紧张、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政局动荡、人心不安。
第四十二条 探索建立民营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应急救灾等活动。
第十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统筹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投资政策措施,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引导民营经济投资重点领域。
三是优化退税服务,让台湾同胞退税更方便。此次政策优化办理流程,完善离境退税管理系统,提高商店开单效率,缩短旅客等待时间,将现金退税限额由1万元大幅上调至2万元,鼓励相关机构通过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方式提供退税服务,更好满足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6类突出问题:一是违规AI产品。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公众提供内容服务,但未履行大模型备案或登记程序。提供“一键脱衣”等违背法律、伦理的功能。在未经授权同意情况下,克隆、编辑他人声音、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二是传授、售卖违规AI产品教程和商品。传授利用违规AI产品伪造换脸视频、换声音频等教程信息。售卖违规“语音合成器”“换脸工具”等商品信息。营销、炒作、推广违规AI产品信息。三是训练语料管理不严。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隐私权等权益的信息。使用网上爬取的虚假、无效、不实内容。使用非法来源数据。未建立训练语料管理机制,未定期排查清理违规语料。四是安全管理措施薄弱。未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容审核、意图识别等安全措施。未建立有效的违规账号管理机制。未定期开展安全自评估。社交平台对通过API接口接入的AI自动回复等服务底数不清、把关不严。五是未落实内容标识要求。服务提供者未对深度合成内容添加隐式、显式内容标识,未向使用者提供或提示显式内容标识功能。内容传播平台未开展生成合成内容监测甄别,导致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六是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已备案AI产品提供医疗、金融、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问答服务的,未针对性设置行业领域安全审核和控制措施,出现“AI开处方”“诱导投资”“AI幻觉”等问题,误导学生、患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